索 引 号: | 6107000026/2023-000443 |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7:15 |
来 源: | 市循环院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内容概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
10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10条措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陕南地区补充耕地项目重点通过旱地改水田、小田并大田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二是严格节约集约注重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存量土地再利用,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广节地新模式。三是规范项目实施推进全流程管理。补充耕地项目严格选址立项、组织实施、验收入库及后期管护全流程管理。四是支持有条件地区补充耕地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各地对具备条件的补充耕地项目,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一次设计、一次投资、一次实施。五是落实占优补优推动关中占关中补。关中地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原则上在关中地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六是强化省级统筹统一管理规则。省自然资源厅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统一管理,下达年度计划、搭建交易平台、制定指导价格。七是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库提升保障能力。积极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扩大补充耕地来源,增加指标储备,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八是完善补充耕地交易办法加强资金征收管理。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规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行为,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收入等资金征收管理。九是完善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实施主体。对政府投资的补充耕地项目,由县级政府确定土地整理中心等机构或者国有企业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对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的,依照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投资补充耕地项目。十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明确耕地占补平衡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针对汉中的政策机遇:一是建议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衔接,按照省上下达的年度计划,科学编制必威体育app补充耕地专项方案,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划布局、计划安排、项目实施等全流程管理。二是建议财政部门做好补充耕地指标流转收入资金的收缴和资金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新增耕地土壤改良、地力提升和种植监管;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立项审查、竣工验收等,共同促进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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