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郑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63K
索  引  号: 6107000010/2023-002783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10:54
来       源: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概述:

汉发改环资〔2023〕 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南郑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南郑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的报告》(南发改工贸〔2023〕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由南郑区人民医院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云河路以东、让水大道以北,项目代码2205-610721-04-01-989310,总投资126197.07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新建装配式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行政楼、后勤保障楼、康复楼、感染发热门诊、地下车库、医疗救助站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39690平方米。

项目年消耗电力1436.78万千瓦时、天然气217.25万立方米。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403.86吨标准煤(当量值)、6977.14吨标准煤(等价值)。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按照绿色建筑Ⅰ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应选用高效节能节水产品,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应切实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计量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四、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必威体育app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节能审查意见自动作废。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五、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送南郑区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南郑区发改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做好对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必威体育app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抄送:南郑区人民医院。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印发

主办单位: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6107000026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联系电话:09162626681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必威体育app大院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59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